|
关于明确2006年度输欧盟及美国纺织品数量第一次申报截止期限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关于下达全国各经营者输欧盟十类纺织品2006年度第一次可申请数量的通知》(商贸函〔2005〕85号)和《关于下达输美21类纺织品2006年度第一次可申请数量的通知》(商贸函〔2005〕102号)的要求,请有输欧盟及美国纺织品可申请数量的企业务必于12月9日前,携带有关资料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贸工局1、3号窗口办理相关申请手续,以便汇总上报,逾期不申报者视作放弃处理。
特此通知。
二○○五年十二月七日
-- 返回上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