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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2007年度输美国、输欧盟纺织品第一次业绩分配可申请数量的通知
各有关纺织品出口企业:
根据商务部《关于下达2007年度输美国、输欧盟纺织品第一次业绩分配可申请数量方案的通知》(商贸函[2006]102号)要求,有纺织品可申请数量的企业请于10月27日前,携带以下资料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贸工局3号窗口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一)填写好的2007年度输美国、输欧盟纺织品第一次业绩分配数量申请表(见附件);
(二)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三)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海关自理报关证书复印件;
(五)企业法人授权委托证明;
(六)办理人的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六种资料均须加盖申请企业公章。如一家企业代理多家企业的申请,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要提供打印好列有所代理的企业名称和海关代码的清单。
请有关企业务必在10月27日之前向我局递交申请。我局将根据各企业的申请情况汇总上报商务部。在规定日期之后,我局将不再接受有关申请,逾期不申报者视作放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07年度输美国、输欧盟纺织品第一次业绩分配数量申请表
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 返回上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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