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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受理美国业界针对中国7类纺织品提起的“特保”调查申请
4月27日,由美国商务部主管的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行委员会”)同意受理美国业界针对中国7类纺织品(具体产品类别及相关税则号参看“WTO动态”或“进出口预警”栏目下2005年4月7日题为“美国业界针对我纺织品提出7起 ‘特保’申请”的报道)提起的“特保”调查申请。
执行委员会将就该申请展开公众问卷调查,利害关系方可在30天内就此问题提交意见。调查将主要针对美国同类产品的市场是否有“市场扰乱”现象,该现象在多大程度上是由中国进口的纺织服装品造成。
执行委员会将在公众调查结束后60日内决定是否与中方进行磋商(注:在必要情况下,执行委员会有权延长该期限)。若该决定不能在60日内做出,执行委员会将发布官方公告告知做出决定的具体日期。如果执行委员会决定不与中方进行磋商,该决定及所依据的原因将被发布。如果执行委员会认为中国进口的服装纺织品扰乱了美国同类产品的市场,执行委员会将与中方磋商以期减少或制止该产品对美国市场的扰乱。
自美国要求与中国进行磋商之日起,美国将根据执行委员会所做出的决定,对中国进口的涉案产品实行配额限制以减少该类产品的进口数量。
自中方接到来自美方的磋商请求后,双方应在30日内开展磋商活动。双方应在中方收到磋商请求之日起90日内达成令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并达成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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