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业规划处主要职能
组织研究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指导工业各行业工作,参与高新技术产业带产业和项目规划,制定工业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拟定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方案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地方性的产业(含环保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并提出产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市工商业重点项目的编报,协调解决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依法负责新上限制类工业项目立项;管理汽车行业及其他专控产品(商品);参与研究并提出工商业投资的导向性意见;执行国家关于产品结构调整政策的落实工作;指导和协调保税区、大工业区、出口加工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基地)和各区经贸管理部门有关产业规划和项目发展的工作;组织信息产品制造业的重点项目的实施;负责监督信息产品制造业的技术政策与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履行有关化工的各项国际公约,实施与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有关的监督管理,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等重点商品的进出口管理。 --
返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