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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数量,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注册资金、生产能力、经营规模、销售收入、税金总额、近三年配额分配数量等);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拥有码头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法律证明文件;
(四)拥有成品油储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法律证明文件;
(五)所在地海关提供的无走私、违规记录证明;
(六)所在地税务部门提供的无逃税、偷税记录证明;
(七)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提供的无逃汇、套汇记录证明;
(八)开户银行提供的资信等级证明。
近三年获成品油配额并充分使用的外商投资企业:
(一)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数量,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注册资金、生产能力、经营规模、销售收入、税金总额、近三年分配数量等);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近三年出口实绩;
(四)用油设备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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