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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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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权限管理限下外商投资项目的立项申请,并组织项目联审;依照权限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变更事项,按授权范围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文和批准证书;核发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免税设备进口确认书;核报需要上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驻深圳商务代表机构;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后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外商投资企业立项审批档案管理;电子口岸企业备案审核;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配合海关开展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旧机电设备进口的管理工作,负责对涉及进口限制类的旧机电设备的外商投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审批;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机电产品出口无偿招标的资格确认出口规模初审;办理深港两地车辆变更事项的初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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