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输欧、输美纺织品第二次协议招标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纺织品出口企业:  

商务部纺织品出口招标委员会已于2007年3月14日发布了《2007年度输欧、输美纺织品第二次协议招标公告》,请各出口企业及早做好投标准备,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告附件二、三、四具备投标资格企业名单中,所列投标企业信息不全的(缺少企业13位进出口代码或中文名称),企业如需投标,请于3月22日前,向我局提出补充企业信息申请,携带以下资料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3号办文窗口办理:

(一)  申请报告(主要包括申请内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二)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三)  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四)  海关自理报关证书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二、公告附件二、三、四具备投标资格企业名单中所列投标企业符合以下三种情况的,可申请最高投标量合并计算,此三种情况以外的最高投标量合并申请不予处理。

(一)   一家企业有两个以上海关编码的(各海关编码下企业名称相同);

(二) 相同海关编码下企业名称不同的;

(三) 企业名称不同且海关编码也不同但13位进出口企业代码相同的。

需业绩合并企业请于3月22日前,携带以下资料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3号办文窗口办理:

l      申请报告(主要包括申请内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l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l      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l      海关自理报关证书复印件(盖企业公章,两海关代码合并的企业应提供新、旧两份海关自理报关证书复印件)。

三、在2006年5月1日前办理电子投标密钥或未办理电子钥匙的企业,请尽快携带资料到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深圳代表处办理更新或新申请手续(见附件)。

四、未申请投标用程序许可号的企业须在4月5日前通过电子招标企业信息服务系统录入企业电子信息并递交以下资料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l      系统录入后打印出的“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表”

l      营业执照复印件

l      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进出口企业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复印件

l      海关自理报关证书复印件

l      企业法人委托书

l      材料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待我局审核通过后,从投标信息服务系统上获得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发放的电子投标软件V3.0程序使用许可号。

 

 

                                                                 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关于申领、更新纺配投标电子钥匙的通知

 

 

各纺配投标企业:

    根据商务部《2007年度输欧、输美纺织品第二次协议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统计具有出口业绩的深圳企业约1000家。为保证深圳企业顺利申领、更新投标电子钥匙,参加本次协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协议招标,具备投标资格的企业均需要办理投标电子钥匙才能参加投标。已经在2006年5月1日前办理电子投标密钥的企业,因电子密钥中CA证书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如需参加此次投标,须更新电子密钥中的CA证书。

二、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深圳代表处将于3月16日正式开始电子钥匙申领、更新工作,于4月1日停止接受企业申请。代表处在受理企业申报资料后,3个工作日完成电子钥匙的制作。

三、由于需要办理电子钥匙的企业众多,为保证电子钥匙制作工作顺利开展,请新办投标电子钥匙的企业凭营业执照先到该代表处领取顺序号,按照顺序号上约定的时间前往该代表处递交文件;办理更新电子钥匙CA证书的企业,请按该代表处公布的顺序号和受理时间前去办理。详细信息请到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深圳代表处子网站“通知公告”栏目(网址:http://shenzhen.ec.com.cn/list/392.html)中查看。

四、由于申请办理电子钥匙的企业很多,为保证钥匙申请工作有序顺利地开展,请企业根据现场公告、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办理有关业务,并自觉遵守现场规定;同时请办理完业务的企业尽快离开,以免影响其它企业办理业务。


深圳代表处地址:深圳市福田保税区英达利科技数码园A栋八楼

深圳代表处电话:25331079,25331215、25331216、2533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