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签发模式的
通    知
 


各有关纺织品出口企业:
    为提高纺织品临时出口空白许可证的使用率,最大限度方便企业,根据商务部要求,我局将于9月1日起调整现有的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的签发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自9月1日起,我局将正式启用新的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签发模式(即企业按新流程申请出口许可证件:企业先在网上提交电子申请数据,待我局审核通过后,直接带齐资料到办证窗口领取证书,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所有企业停止自己打印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件,改由我局统一打印;同时,我局办文窗口将停止发放空白证书和接收企业已打印完毕的纺织品英文出口许可证件。
    二、 请企业认真整理和核对本企业已申领的许可证件(进入“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系统(2006版)”系统,点击“打印英文许可证”,再点击“证书类型”和“查看证号”按钮,查询和统计各种证书的使用情况,主要包括未使用的空白证书和打印错误的作废证书证号),并认真填写和打印《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退、核情况一览表》(附件2)。
    三、 请企业务必于9月1日前携带上述加盖本企业公章的《一览表》和许可证件(未使用的空白证书和打印错误的作废证书)递交到我局办证窗口,如有空白证书遗失情况,应同时递交书面的情况说明(企业法人签字、盖企业公章)。
    四、 企业未使用完的证书请务必按时上交(如有遗失情况,请在《一览表》中注明),否则,我局将无法为该企业打证,由此将耽误企业出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特此通知

    附件:1、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流程
          2、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退、核情况一览表

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